常见谬误

绝对不会,拯救病人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首要责任。医护团队只会在病人证实死亡后才考虑其是否适合捐赠器官。

愿意在去世后捐赠器官的人士,可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或器官捐赠证上订明愿意捐出哪一种器官或组织。此外,在捐赠手术进行前,死者家属也必须签署一份同意书,确认捐赠哪些器官或组织作移植用途。

遗体捐赠者于去世后因捐赠器官而引起的费用,其家属无须负责。

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后,若意愿有所改变(例如希望更改愿意捐赠的器官),只需到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网站填妥并递交有关表格,便可更新或取消器官捐赠登记。

由于医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赠联络主任可以直接从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中得悉你捐赠器官的意愿,因此你可毋需随身携带器官捐赠证。最重要的是告诉家人你捐赠器官的意愿。

已登记「智方便」的市民可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网站(https://www.codr.gov.hk/codr/CInternetDataAccess.xhtml)或透过该应用程式新增的「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查阅登记状况)服务」,查阅自己是否已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
另外,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条和22条和附表1第6原则所述,所有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的人士皆有权查阅和修正其个人资料。 若你希望提出查阅资料要求,请参阅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网站(https://www.codr.gov.hk/codr/CInternetDataAccess.xhtml

成功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后,市民捐赠器官的意愿将被记录在名册内,他们无需随身携带器官捐赠证。我们呼吁已签署器官捐赠证的市民于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以便有效地确认市民捐赠器官的意愿及作出相应的安排。

市民可透过不同方式申请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亲身或在网上使用「智方便」自动填表功能申请的人士,只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号码、英文姓名、电邮地址/香港通讯地址和愿意捐赠的器官及/或组织。 至于以邮寄、传真或网上(非使用「智方便」)方式申请的人士,除以上资料外,须提供香港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以进行身分核实。

你可在网上不使用「智方便」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如你在网上非使用「智方便」申请登记,除香港身份证号码、英文姓名、电邮地址/香港通讯地址和愿意捐赠的器官及/或组织外,你须提供香港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以进行身分核实。

无论你以哪一种方式在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登记,若登记后意愿有所改变,你都可以在网上、以邮寄、传真方式或亲身申请取消登记。

在完成器官捐赠手术后,办理领取遗体的手续、可以选择的遗体和骨灰处理方法,以至丧礼安排的方法,均与平常一样,整体的处理时间亦与一般死亡个案相若。

医院管理局设有器官移植病人轮候名册和分配机制。有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会获纳入相关的轮候名册,其优次顺序会取决于其病情缓急和临床情况。捐出的遗体器官会移植到有需要,合适和预期有临床效益的病人身上。

医院管理局设有一套严谨的器官捐赠风险评估指引及准则。一般而言,肝炎带菌者可捐赠其肾脏予同样是肝炎带菌的轮候病人。至于其他器官,移植团队会按照相关的风险评估准则和捐赠者的器官功能,决定是否适合捐赠作移植用途。

一般而言,器官捐赠与遗体捐赠计划并没有抵触。「大体老师」遗体捐赠计划属香港大学生物医学学院的范畴, 而「无言老师」遗体捐赠计划则属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的范畴。 根据这两个计划网页上的资料,这两个计划会接受捐赠器官后的遗体以支援教学用途。因此,市民捐赠器官的愿望不会受影响。


有关以上计划的更多资讯,可参考以下网页:

香港大学「大体老师」遗体捐赠计划 ( https://www.med.hku.hk/bdp/ ) 及

中文大学「无言老师」遗体捐赠计划 (https://www.sbs.cuhk.edu.hk/bd/)。

未满18岁人士也可以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但于作出死后捐赠器官的决定前,请确保你明白器官捐赠的意思及意义,及与家人详细讨论。

一般而言,器官捐赠并无年龄限制。其实合适的器官捐赠者大部分都是因意外或急病而身故的。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把捐赠器官的意愿以文字记录下来,也没有向家人有所表示的话,最终也难以达成捐赠器官的意愿,所以即使是年轻人都可以考虑捐赠器官。

医护人员在取得家属书面同意后,便会进行器官捐赠手术,过程中会绝对尊重捐赠者的遗体,以期不影响其外观。

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是绝对保密的,只有负责管理名册的卫生署职员及其授权人士(例如医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赠联络主任)才可查阅名册内所载的登记资料。

当病人去世后,医护团队需要得到家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器官捐赠手术。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后捐赠器官的意愿,便会同意达成其遗愿。因此,把你的意愿告诉家人至为重要。

大多数人士,包括肿瘤未扩散的脑癌病人,都可于死后捐赠器官或组织。虽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适合捐赠器官,但他们仍可于死后捐赠眼角膜。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都会先评估每名捐赠人士的情况,然后才决定他们的器官是否适宜使用。

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是绝对保密的,只有负责管理名册的卫生署职员及其授权人士(包括医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赠联络主任)才可查阅名册内所载的登记资料。

当病人去世后,医护团队需要得到家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器官捐赠手术。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后捐赠器官的意愿,便会同意达成其遗愿。因此,把你的意愿告诉家人至为重要。


你可以善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机会,例如看见有关器官捐赠的新闻或宣传片时,与家人展开讨论。

大多数人士,包括肿瘤未扩散的脑癌病人,都可于死后捐赠器官或组织。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都会先评估每名捐赠人士的情况,然后才决定他们的器官是否适宜使用。任何人士也可以登记捐赠器官的意愿。

实际上,只有小部分身故人士能符合捐赠器官的临床条件。因此,我们需要更多人登记其捐赠器官的意愿。

医护人员在取得家属的书面同意后,便会进行器官捐赠手术,过程中会绝对尊重捐赠者的遗体,以期不影响其外观。

香港器官移植存活率(成功率)与欧美等国家相若;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会进行一系列的检查,评估器官的功能状况,配对给合适的受赠者,从而将器官移植的成功率提升。

一般而言,器官捐赠并无年龄限制。由初生至75岁的人士普遍适合捐赠器官;至于各种组织的捐赠方面,眼角膜为80岁以下,长骨由16至60岁,皮肤则为10岁或以上。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会先评估每名捐赠人士的情况,然后才决定他们的器官是否适宜使用。

大多数人士,包括肿瘤未扩散的脑癌病人,都可于死后捐赠器官或组织。虽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适合捐赠器官,但他们仍可于死后捐赠眼角膜。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都会先评估每名捐赠人士的情况,然后才决定他们的器官是否适宜使用。

一般而言,器官捐赠并无年龄限制。由初生至75岁的人士普遍适合捐赠器官;至于各种组织的捐赠方面,眼角膜为80岁以下,长骨由16至60岁,皮肤则为10岁或以上。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会先评估每名捐赠人士的情况,然后才决定他们的器官是否适宜使用。

大多数人士,包括肿瘤未扩散的脑癌病人,都可于死后捐赠器官或组织。虽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适合捐赠器官,但他们仍可于死后捐赠眼角膜。负责移植的医疗小组都会先评估每名捐赠人士的情况,然后才决定他们的器官是否适宜使用。

绝大部分的宗教都鼓励分享或布施。事实上,部分宗教例如佛教、道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认同器官捐赠的精神,并将之称颂为造福众生、功德无量之举。

当病人去世后,医护团队需要得到家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器官捐赠手术。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后捐赠器官的意愿,便会同意达成其遗愿。因此,把你的意愿告诉家人至为重要。


你可以善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机会,例如看见有关器官捐赠的新闻或宣传片时,与家人展开讨论。

研究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后捐赠器官的意愿,便会同意达成其遗愿。所以,有意捐赠器官的人士应告诉家人捐赠器官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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