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见 问 题
01. 我 若 签 了 器 官 捐 赠 证 , 一 旦 遇 上 意 外 , 医 护 人 员 一 定 会 放 弃 救 我 。
绝 对 不 会 , 拯 救 病 人 生 命 是 每 一 位 医 护 人 员 的 首 要 责 任 。 只 有 病 人 被 证 实 死 亡 后 , 才 会 被 考 虑 是 否 适 合 捐 赠 其 器 官 , 以 拯 救 其 他 濒 临 死 亡 边 缘 的 器 官 衰 竭 病 患 者 。
   
02. 我 尚 年 轻 , 不 需 考 虑 器 官 捐 赠 的 事 情 。
其 实 合 适 的 器 官 捐 赠 者 大 部 分 是 意 外 或 急 病 身 亡 的 病 人 。 如 果 死 者 在 生 前 没 有 用 书 写 方 式 记 录 捐 赠 器 官 的 意 愿 , 亦 没 有 向 家 人 表 示 的 话 , 最 终 也 难 以 达 成 捐 赠 器 官 的 意 愿 。 所 以 就 算 是 年 轻 人 , 也 可 考 虑 捐 赠 器 官 的 事 情 。
   
03. 我 的 年 纪 并 不 适 合 捐 赠 器 官 。
器 官 捐 赠 并 无 绝 对 年 龄 限 制 。 一 般 而 言 , 由 初 生 至 七 十 五 岁 的 人 士 普 遍 适 合 捐 赠 器 官 , 至 于 各 种 组 织 捐 赠 方 面 , 眼 角 膜 为 8 0 岁 以 下 , 长 骨 由 1 6 至 6 0 岁 , 皮 肤 则 无 年 龄 限 制 。
   
04. 我 一 向 体 弱 多 病 , 没 有 合 适 的 器 官 可 作 捐 赠 的 用 途 。
只 有 少 数 人 士 绝 对 不 适 合 捐 赠 器 官 , 例 如 一 些 严 重 的 传 染 病 或 癌 病 ( 除 了 未 曾 扩 散 的 脑 癌 ) 患 者 。 另 外 , 负 责 移 植 的 医 疗 小 组 会 评 估 捐 赠 的 器 官 是 否 适 合 用 作 移 植 , 才 会 进 行 手 术 。
   
05. 我 担 心 某 些 器 官 被 切 除 后 , 会 令 遗 体 仪 容 受 损 , 影 响 丧 礼 仪 式 中 的 遗 容 。
当 死 者 家 属 签 署 同 意 书 后 , 院 方 会 尽 快 为 死 者 安 排 捐 赠 手 术 。 整 个 过 程 中 , 医 护 人 员 会 绝 对 尊 重 遗 体 , 适 当 地 缝 合 伤 口 , 而 一 般 伤 口 都 会 位 于 寿 衣 遮 盖 范 围 之 内 。
   
06. 我 担 心 医 护 人 员 会 取 去 我 所 有 的 器 官 , 即 使 我 只 愿 意 捐 赠 其 中 一 种 。
愿 意 在 逝 世 后 捐 赠 器 官 的 人 士 , 可 在 中 央 器 官 捐 赠 登 记 名 册 或 器 官 捐 赠 证 上 表 明 愿 意 捐 出 的 器 官 种 类 。 此 外 , 在 捐 赠 手 术 进 行 前 , 死 者 家 属 亦 须 签 署 一 份 同 意 书 , 列 明 哪 些 器 官 或 组 织 会 被 取 作 移 植 用 途 。
   
07. 我 的 宗 教 信 仰 可 能 不 赞 成 把 器 官 由 一 个 身 体 移 植 至 另 一 个 身 体 。
绝 大 部 分 的 宗 教 都 鼓 励 分 享 或 布 施 。 事 实 上 , 有 些 宗 教 例 如 佛 教 、 道 教 、 天 主 教 和 基 督 教 都 认 同 器 官 捐 赠 的 精 神 , 并 赞 颂 为 造 福 众 生 、 功 德 无 量 之 举 。
   
08. 我 担 心 受 赠 者 或 他 的 家 人 会 知 道 捐 赠 者 家 人 的 姓 名 和 地 址 , 进 行 致 谢 或 慰 问 , 导 致 死 者 家 属 更 伤 心 难 过 。
基 于 尊 重 病 人 和 器 官 捐 赠 者 的 私 隐 , 医 护 人 员 不 会 透 露 双 方 的 姓 名 或 个 人 资 料 , 但 负 责 器 官 捐 赠 的 医 护 人 员 会 告 知 捐 赠 者 家 人 有 关 器 官 受 赠 者 在 移 植 手 术 后 的 进 展 。
   
09. 我 担 心 要 支 付 器 官 捐 赠 而 带 来 的 费 用 。
凡 捐 赠 者 于 逝 世 后 因 器 官 捐 赠 而 带 来 的 费 用 , 家 属 均 无 须 负 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