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謬誤

絕對不會,拯救病人生命是每一位醫護人員的首要責任。醫護團隊只會在病人證實死亡後才考慮其是否適合捐贈器官。

願意在去世後捐贈器官的人士,可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或器官捐贈證上訂明願意捐出哪一種器官或組織。此外,在捐贈手術進行前,死者家屬也必須簽署一份同意書,確認捐贈哪些器官或組織作移植用途。

遺體捐贈者於去世後因捐贈器官而引起的費用,其家屬無須負責。

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後,若意願有所改變(例如希望更改願意捐贈的器官),只需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填妥並遞交有關表格,便可更新或取消器官捐贈登記。

由於醫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可以直接從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中得悉你捐贈器官的意願,因此你可毋需隨身攜帶器官捐贈證。最重要的是告訴家人你捐贈器官的意願。

已登記「智方便」的市民可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https://www.codr.gov.hk/codr/CInternetDataAccess.xhtml)或透過該應用程式新增的「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查閱登記狀況)服務」,查閱自己是否已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
另外,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條和22條和附表1第6原則所述,所有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的人士皆有權查閱和修正其個人資料。 若你希望提出查閱資料要求,請參閱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https://www.codr.gov.hk/codr/CInternetDataAccess.xhtml

成功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後,市民捐贈器官的意願將被記錄在名冊內,他們無需隨身攜帶器官捐贈證。我們呼籲已簽署器官捐贈證的市民於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以便有效地確認市民捐贈器官的意願及作出相應的安排。

市民可透過不同方式申請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親身或在網上使用「智方便」自動填表功能申請的人士,只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證號碼、英文姓名、電郵地址/香港通訊地址和願意捐贈的器官及/或組織。 至於以郵寄、傳真或網上(非使用「智方便」)方式申請的人士,除以上資料外,須提供香港身份證的「簽發日期」以進行身分核實。

你可在網上不使用「智方便」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如你在網上非使用「智方便」申請登記,除香港身份證號碼、英文姓名、電郵地址/香港通訊地址和願意捐贈的器官及/或組織外,你須提供香港身份證的「簽發日期」以進行身分核實。

無論你以哪一種方式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若登記後意願有所改變,你都可以在網上、以郵寄、傳真方式或親身申請取消登記。

在完成器官捐贈手術後,辦理領取遺體的手續、可以選擇的遺體和骨灰處理方法,以至喪禮安排的方法,均與平常一樣,整體的處理時間亦與一般死亡個案相若。

醫院管理局設有器官移植病人輪候名冊和分配機制。有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會獲納入相關的輪候名冊,其優次順序會取決於其病情緩急和臨床情況。捐出的遺體器官會移植到有需要,合適和預期有臨床效益的病人身上。

醫院管理局設有一套嚴謹的器官捐贈風險評估指引及準則。一般而言,肝炎帶菌者可捐贈其腎臟予同樣是肝炎帶菌的輪候病人。至於其他器官,移植團隊會按照相關的風險評估準則和捐贈者的器官功能,決定是否適合捐贈作移植用途。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與遺體捐贈計劃並沒有抵觸。 「大體老師」遺體捐贈計劃屬香港大學生物醫學學院的範疇, 而「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則屬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的範疇。 根據這兩個計劃網頁上的資料,這兩個計劃會接受捐贈器官後的遺體以支援教學用途。因此,市民捐贈器官的願望不會受影響。


有關以上計劃的更多資訊,可參考以下網頁:

香港大學「大體老師」遺體捐贈計劃 ( https://www.med.hku.hk/bdp/ ) 及

中文大學「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 (https://www.sbs.cuhk.edu.hk/bd/)。

未滿18歲人士也可以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但於作出死後捐贈器官的決定前,請確保你明白器官捐贈的意思及意義,及與家人詳細討論。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並無年齡限制。其實合適的器官捐贈者大部分都是因意外或急病而身故的。如果死者在生前沒有把捐贈器官的意願以文字記錄下來,也沒有向家人有所表示的話,最終也難以達成捐贈器官的意願,所以即使是年輕人都可以考慮捐贈器官。

醫護人員在取得家屬書面同意後,便會進行器官捐贈手術,過程中會絕對尊重捐贈者的遺體,以期不影響其外觀。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是絕對保密的,只有負責管理名冊的衞生署職員及其授權人士(例如醫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才可查閱名冊內所載的登記資料。

當病人去世後,醫護團隊需要得到家人的書面同意才可以進行器官捐贈手術。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便會同意達成其遺願。因此,把你的意願告訴家人至為重要。

大多數人士,包括腫瘤未擴散的腦癌病人,都可於死後捐贈器官或組織。雖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適合捐贈器官,但他們仍可於死後捐贈眼角膜。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都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是絕對保密的,只有負責管理名冊的衞生署職員及其授權人士(包括醫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才可查閱名冊內所載的登記資料。

當病人去世後,醫護團隊需要得到家人的書面同意才可以進行器官捐贈手術。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便會同意達成其遺願。因此,把你的意願告訴家人至為重要。


你可以善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機會,例如看見有關器官捐贈的新聞或宣傳片時,與家人展開討論。

大多數人士,包括腫瘤未擴散的腦癌病人,都可於死後捐贈器官或組織。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都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任何人士也可以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

實際上,只有小部分身故人士能符合捐贈器官的臨床條件。因此,我們需要更多人登記其捐贈器官的意願。

醫護人員在取得家屬的書面同意後,便會進行器官捐贈手術,過程中會絕對尊重捐贈者的遺體,以期不影響其外觀。

香港器官移植存活率(成功率)與歐美等國家相若;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進行一系列的檢查,評估器官的功能狀況,配對給合適的受贈者,從而將器官移植的成功率提升。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並無年齡限制。由初生至75歲的人士普遍適合捐贈器官;至於各種組織的捐贈方面,眼角膜為80歲以下,長骨由16至60歲,皮膚則為10歲或以上。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大多數人士,包括腫瘤未擴散的腦癌病人,都可於死後捐贈器官或組織。雖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適合捐贈器官,但他們仍可於死後捐贈眼角膜。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都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並無年齡限制。由初生至75歲的人士普遍適合捐贈器官;至於各種組織的捐贈方面,眼角膜為80歲以下,長骨由16至60歲,皮膚則為10歲或以上。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大多數人士,包括腫瘤未擴散的腦癌病人,都可於死後捐贈器官或組織。雖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適合捐贈器官,但他們仍可於死後捐贈眼角膜。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都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絕大部分的宗教都鼓勵分享或布施。事實上,部分宗教例如佛教、道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認同器官捐贈的精神,並將之稱頌為造福眾生、功德無量之舉。

當病人去世後,醫護團隊需要得到家人的書面同意才可以進行器官捐贈手術。研究亦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便會同意達成其遺願。因此,把你的意願告訴家人至為重要。


你可以善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機會,例如看見有關器官捐贈的新聞或宣傳片時,與家人展開討論。

研究指出,大部分人如得知其家人死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便會同意達成其遺願。所以,有意捐贈器官的人士應告訴家人捐贈器官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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